为加快朝阳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资源与朝阳区区域发展需求的有机结合和协同创新,提升朝阳区的科技创新能力,发挥朝阳区—高校发展合作联盟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促进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5年度朝阳区协同创新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1、受理朝阳区区属委办局、街乡、企事业单位与驻区高校、科研院所联合项目申报。区属单位作为项目牵头单位,驻区高校、科研院所作为项目合作单位。
2、对朝阳区—高校发展合作联盟成员单位与区内单位共同申报的合作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3、各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要在朝阳区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区属委办局、街乡、企事业单位与驻区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各方年内计划启动或已经启动未完成的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及示范应用、文化建设与社会发展、决策咨询、共建联合研发中心、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等方面的项目。项目实施期为1-2年。
三、项目申报方式
协同创新专项申报由各合作单位共同提出,向朝阳区—高校发展合作联盟秘书处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资料,并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管理部门备案。
项目材料报送地点:朝阳区科委中楼528、524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
邮编:100020
联系人:夏春玲 林鹏
联系电话:65099673 65099685
注:2015年6月26日前递交申报材料的项目将列入2015年度项目专家评审及立项支持范围,2015年6月26日后递交申报材料的项目将列入项目储备库,参加下一年度的项目专家评审。
四、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请登录区科委网站http://www.chykw.gov.cn,在“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朝阳区协同创新项目申报书》、《朝阳区协同创新项目排序表》,填写完成后将申报书、合作各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或合作意向书、企业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上年度财务年审报告以及其他有助于项目立项的证明材料等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将申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并装订成册,经项目申报各方签字盖章后,报送至上述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