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广大女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引导广大女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创新型国家建设伟大实践,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决定共同举办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选活动。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及“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学风正派;
(二)在基础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取得重大发现、重大成果或提出重要创新思想;
(三)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四)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工程技术领域或涉密领域不包含在评选范围内。
二、奖励人数
奖励人数不超过10名,其中至少1名在西部地区工作。
三、推荐渠道及推荐名额
(一)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1-2名;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可推荐本地区的候选人3-5名;
(三)各有关高校可推荐本校候选人1名;
(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候选人由中国科协委托有关机构推荐,推荐名额另行确定;
(五)中国科协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提名推荐,推荐名额另行确定。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络申报
请各推荐单位用分配的“推荐单位用户名、密码”登陆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http://qnnkxjj.cast.org.cn),按照要求组织候选人用“候选人注册密码”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络申报。申报内容:《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重要学术机构任(兼)职情况证明材料(不超过8项);重要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不超过8项);重大人才培养奖励计划、资金资助情况证明材料(不超过5项);代表性论文、专著(论文须附全文,英文论文请同时提供中文摘要;专著仅提供封面及目录复印件;总共不超过10项)。
请各单位于2015年8月20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工作。“推荐单位用户名、密码,候选人注册密码”随纸质通知发送。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各推荐单位请将书面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至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书面材料应与网络申报内容保持一致,内容包括:
1.推荐情况报告、候选人汇总表各1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推荐情况报告应包括推荐工作开展情况、专家评审情况、公示情况及推荐单位审议情况等内容。
2.《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10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9份,请勿另附封面。候选人网络申报成功后,请使用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打印《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
3.附件材料1套,装订成册。
请于2015年8月28日前报送书面材料。
五、联系方式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联 系 人:刘程毅 姚振清
联系电话:(010)68578091(兼传真)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委托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接收推荐材料。
联 系 人:唐祯 王研
联系电话:(010)62126641 62128360(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511室
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100081)
电子邮件:qnnkxjj@cast.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