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现对我校6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2021年度工作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3月24日至3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年报内容有异议请联系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010-64435924或kyy@mail.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2年3月24日
1、2021-教育部超重力工程研究中心年度报告.pdf
2、化工安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021年度报告.pdf
3、智能过程系统工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021年度报告.pdf
4、生物炼制教育部工程中心2021年度报告.pdf
5、高分子材料加工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021年度报告.pdf
6、弹性体材料节能与资源化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021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