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项目负责人:
您好!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成果报告提交工作已启动,相关填写及审核流程如下:
1.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下载并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打印纸质版决算表交至财务处科研科(行政楼316)审核,审核时间: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10日,审核后将盖有财务处手签章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提交至科研院项目部(行政楼228)进行结题/成果报告现场审核,务必请财务处审核决算后再在线提交结题报告。如涉及合作单位的项目,进行审核时请务必携带纸质版盖有合作单位财务章或公章的项目决算表,一并提交给财务处。(决算审核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不再有账务变动,以保证项目执行期内经费支出情况完整、准确)
2.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请您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决策部署;财政资助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或个人在财政科研项目专利申请时,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址:http://cponline.cnipa.gov.cn)中,对该专利申请所依托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信息进行声明,率先在中央财政投入的部分科研项目中实施,范围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24年度结题的项目如涉及专利成果,需尽快联系代理公司办理声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操作如下:首页-财政资助登记-选项选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输入项目名称和编号;声明成功后截图保存并将截图上传至结题/成果报告附件中,如专利成果未做声明,结题/成果报告不予审核通过。另请注意:对于已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如有专利成果且授权时间在2024年1月14日后,均需集中补充提交声明。
4.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25年2月16日16:00前在线提交电子版结题/成果报告,并等待基金委审核结题/成果报告后,于2025年2月28日16:00前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务必等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再打印),将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交至科研院项目部(行政楼228),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提交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要求一式两份。谢谢配合!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