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项目负责人:
您好!
您于2025年新批复的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面上)已由科研院统一录入学校科研管理系统(有合作单位的项目无法统一录入),2025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经费“包干制”管理,项目经费已拨付至学校,现将新批复项目立项安全审查及经费认领工作相关流程通知如下:
1.有合作单位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管理系统自行新建项目:请您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任务书为依据,在科研管理系统内新增项目,项目分类需选择“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填写批准经费、协作经费、合作单位账户、研究经费(批准经费)、留校专项(确保外拨专项与协作经费金额一致)等详细信息(见附件1),并提交至科研院审核(新增项目提交后请务必联系科研院进行审核)。
2.新批复的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要完成立项安全审查(操作流程截图见附件2),请各位现场办理经费结算手续时将已审核通过的“科研项目立项安全审查表”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同时发送给项目管理员,未进行立项安全审查的项目不予办理经费结算。
3.经费认领流程如下:登陆北京化工大学科研管理系统(“数字校园”——“我的科研”),查找“我的经费”——“可认领”,于“最小来款金额“和”最大来款金额”处均输入本次批量来款金额(科研院已单独发送通知至项目负责人邮箱),点击“认领”,选择项目名称,管理费方案务必选择“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包干制)”(或“自科纵向包干制项目”),填写认领金额,其中认领金额务必与附表中“本年度到款金额”相一致(科研院已单独发送通知至项目负责人邮箱);留校间接费填写请注意:1)无合作单位项目,留校间接费与认领金额一致,外拨金额为0,2)有合作单位项目,填本次留校研究经费,并同时填写外拨金额,认领经费填写好后,直接点击提交(勿点击下一步,有合作单位项目切记还要填写下方合作单位具体外拨金额),提交后来科研院项目管理部现场办理结算手续。(经费认领流程关键点见附件3)
4.有合作单位项目,来科研院项目管理部进行现场办理时请务必携带一式两份“外拨情况说明”(模板见附件4),以及一式两份合作协议原件。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4月11日前尽快完成经费结算领取工作,以避免经费不及时到账引起的诸多问题,感谢您工作上的配合,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员:董玲玉)
附件1-有合作单位项目科研管理系统增建项目时预算填写示例.png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