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警示教育促廉政

发布者:王雨晴发布时间:2025-04-30浏览次数:1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警示教育,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教育党员以史为鉴,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428日,科研院党支部与先进院党支部、高新院党支部共同开展联学共建,组织全体党员赴“明镜昭廉”明代反贪尚廉历史文化园,举行反腐倡廉参观学习活动。

在参观中,党员同志们认真学习了明代如何运用回避制度、监察制度、考核制度以及反腐律法等建立反贪体系,促进官员清廉从政。了解了如朱元璋训诫官员、奖励廉吏、严刑惩贪、打击权贵等明代的反贪尚廉史事。学习了海瑞、夏原吉、于谦、况钟等明代清官两袖清风、清正廉洁的事迹。并通过严嵩、魏忠贤、郭桓案、刘观案等明代典型贪腐人物及案件的剖析,对自身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通过本次参观学习,全体党员进一步加强了崇廉尚廉的文化自觉,提升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有担当”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大家一致表示,要以史为鉴、警钟长鸣,将党的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工作岗位中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提高反腐倡廉意识,树立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为学校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好保障和服务工作。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