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2026年度京津冀自然科学基金合作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王雨晴发布时间:2026-05-08浏览次数:26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京津冀三地实施京津冀自然科学基金合作专项,2026年度将围绕氢能、生物医药2个领域受理专项项目,要求京津冀三地合作开展联合研究。现将本年度京津冀自然科学基金合作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及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类型
  本次申报项目类型为京津冀自然科学基金合作专项(以下简称京津冀专项)项目。要求京津冀三地科学技术人员须共同合作申请,三地分别设立一名申请人,并在三名申请人中再确立一名总申请人。三名申请人所在单位为申报单位。
  若项目获得资助,项目(总)申请人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为项目承担单位。承担或参与该项目的单位纳统时应当据实填报相关基础研究经费数据;鼓励项目产生的优秀成果优先在国内科技期刊上发表(建议比例不低于20%);鼓励项目团队依托重大科技设施平台、国产科学仪器开展研究。
  二、资助数量及额度
2026年度京津冀专项资助数量60项左右,单个项目资助额度60万元,执行周期3年。
  三、申请要求和说明
    1.申请限制要求
  申请人申报项目应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人条件,项目所需条件详见申请须知(见附件1),请申请人仔细阅读。
    2.经费管理要求
  市基金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其管理和使用应当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京财科文〔20232110号)执行。
    3.科研诚信要求
  按照国家及三地相关规定,对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的相关被处理人实施联合惩戒。申报单位及申请人应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记录。申请人应于2026528前通过企业微信或邮箱提交个人科技信用报告至科研院项目部(市基金项目管理员邮箱:dongly@mail.buct.edu.cn),无需上传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可自行访问“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https://mis.kw.beijing.gov.cn/)通过“个人登录”登录系统,点击“科技信用”栏目,即可下载个人科技信用报告),如未提交个人科技信用报告,科研院不予提交项目申请书
     四、项目申请接收

  本次项目申报由北京地区申请人代表项目组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登录地址: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在线撰写申请书或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项目申报方式为无纸化申报,在申报阶段无须报送申报书纸质材料。
  撰写申请书时间安排如下:429日至52816:00,北京地区申请人自2026429日起可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于52816:00前通过该系统将电子申请书提交单位审核。申请人务必在此时间节点前完成申请书首次提交否则将无法申请京津冀专项,申请人需自行承担责任
   五、注意事项
  请三地申请人认真阅读申请书中“申请者承诺”栏目,与项目组主要成员和合作单位做好沟通工作,确保项目组主要成员、合作单位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项目组主要成员、合作单位知晓并同意参与项目研究。申请项目如获资助,请三地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书和任务书的签字、盖章手续,按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和任务书,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010-55571256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58858680010-58858685010-58858689
  技术支持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学校联系人:董玲玉、陆军


  附件:

    1.2026年度京津冀自然科学基金合作专项项目申请须知.doc

    2.2026年度京津冀自然科学基金合作专项项目指南.doc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658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