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1-20浏览次数:39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兵团第七次党代会及兵团党委七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和兵团党委重大部署,面向兵团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兵团科技局《关于发布2019年度兵团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兵科发电〔2018〕6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组织开展好我校2019年度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拟申报项目必须落实党中央对兵团的定位要求,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推进实施兵团向南发展战略,按照“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的目标要求,结合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兵团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工作重点或任务,对兵团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向南发展等将发挥科技引领支撑作用的科技项目。

(二)拟申报科技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须是兵团产学研科技带头人,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兵团以外申报科技项目的单位,原则上应是与兵团单位有一定合作基础的优势团队。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三)企业牵头或参与申报的项目(课题),企业自筹资金与申请兵团财政资金比例不低于2∶1。

(四)鼓励我校科研工作人员积极与国内高水平科研院所、企业等合作申报,尤其关注兵团及南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与当地企事业单位、团场等单位联合申报。

(五)同一申报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否则将取消项目承担单位当年申报资格。2018年已入库项目不再重新申报。

(六)申报环节时间要求

2019年度兵团科技计划各类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各申报项目需经申报单位党委会议研究后盖章推荐。其中,区域创新引导计划项目每单位限报一项。如有其他要求将另行通知。

二、项目申报流程

1.组织申报

2019年度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类别较多,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按照申报指南,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申报。各申请人须按照《2019年度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选择合适的项目申报类别,填写相应类别的项目申报书(见附件),项目申请书统一报送至所在单位,各单位组织同行专家论证、经院党委集体商议后方可确定推荐项目。各单位教科办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将推荐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7份)、“2019年度兵团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推荐项目请务必列明推荐顺序)。

2.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校党委审议和网上填报工作

科研处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进入专家评审序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科研处将报校党委进行审议,审议通过的项目方可作为我校推荐项目。获得推荐的项目由相应项目管理科室负责人为项目申报人分配账号,项目负责人进行网上信息注册和申请书填报,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下载PDF文件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一式2份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相应项目管理科室。

3.网上申报地址:http://124.117.240.68:8010。

三、联系方式

1.重大项目办公室(负责: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领域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区域创新引导计划项目、南疆重点产业创新发展支撑计划项目)蔡永斌,2055515

2.基地与平台管理办公室(负责:“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中的“兵团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兵团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兵团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计划”;“创新创业平台与基地建设计划”中的“重点实验室和科技资源共享平台”)郭伟,2055058

3.成果管理办公室(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计划项目、兵团知识产权专项)郜建锐,2058190

4.国际科技合作办公室(负责:兵团科技合作计划项目)曾明军,2058190

5.科协办公室(负责:科普发展专项)马丽,2057350

6.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办公室(负责:“创新创业平台与基地建设计划项目”中的“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创新创业平台”、“高新技术领域创新创业平台”;“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中的“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计划”)孙辉,2055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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